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工作通知

药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发布单位:药学院

学院有关单位

  为鼓励在读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根据《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药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超出学制者除外)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当前学段内仅可获一次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学术学位博士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论文摘要或论文全文已被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录用,研究生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暨南大学;

  2.已获会议主办方正式邀请函,参会方式须为口头报告;

  3.申请时处于中国境内学习阶段,当前学段内未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校方其他专项资助或境外奖学金资助。

  三、遴选立项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材料,经导师推荐(定向生需同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学院核定

  申请材料如下:

  1.《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2);

  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通知、“口头报告”证明等信息)。

  项目按申报优先顺序审核,专项经费用完即止。因今年首次启动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研究生在今年内已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也可申请。2024年及之前参加的会议,不再追溯资助。

  四、资助方式

资助内容为会议差旅费或科研经费。设最高限额,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应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口头报告,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0.2万元,其他亚洲地区最高限额0.6万元,欧美等地区最高限额1万元。同一会议最多资助2人。

  获资助者须于学术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附件3及相关材料。在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凭相关票据按限额标准报销费用,或与其他经费合并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出国(境)参会者须提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外出学习申请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国(境)访问。

因公短期出国(境)任务报备申办程序流程:https://wsc.jnu.edu.cn/2013/0501/c23465a489543/page.htm

研究生外出学习申请指引:https://gs.jnu.edu.cn/2025/0415/c855a834033/page.htm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宣传暨南大学,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暨南大学国际交流合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期回校。

  联系人:李老师,地址:药学院1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331291,电子邮箱:LT1223@jnu.edu.cn。

 

  附件:

  1. 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试行)

  2. 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3. 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暨南大学药学院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暨药研〔2025〕4号 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试行).pdf

附件2: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xlsx

附件3:暨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