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药教指委〔2020〕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有关内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共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优
联系电话:020-85224437
附件:建设药物临床试验案例库,推动药物临床试验课程以CBL为基础的开放式教学 (程国华).docx
药学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