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5周开始组织负责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单位安排下学期课程,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在第11周内确定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并将预排课的结果上报教务处。
2. 教务处全面协调全校公共基础课的课程,安排后通知各学院,学院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系合理安排下学期的专业课的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编排课程表并报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每学期第16周结束前,学院将排课信息公布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供学生选课。
3. 学院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课程表及教学任务书下发给任课教师,任课老师接受任务后,需将签字版的教学任务书和安排好的教学日历上交学院。
4. 新学期的第1~2周为新课程表试运行期。因特殊原因须对课程表进行调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秘书负责通知教师和学生,第3周之后教务处不再接受课程表调整申请。
1.停课
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须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由学院统一安排停课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凡法定节假日、学校运动会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课,统一由校长办公室和教务处联合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由校长办公室将停课安排发文通知学院。
(2)如因学校临时组织大型活动而确须停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3)由全国、全省性考试、统测等原因确实需要停课,考试承办单位须提前一个月将考试日期、规模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考场安排情况向有关院系发出停课通知。
2.调课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调课:
(1)因教学的特殊需要,如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见习、参观等。
(2)教师因公、因病、因事获准请假,但请假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数的1/5。
(3)学生获准参加全国、全省统考或学校临时安排的集体活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须办理申请、审批和备案手续后方可调课。
3.调课申请办理程序
(1) 由调课教师本人填写《暨南大学本科教学调课申请表》一式二份,报主管单位审批(如参加学术会议要事先出示会议通知,病假要出示病假单)。
(2)《暨南大学本科教学调课申请表》必须经由主管单位审批、负责人员签名同意。专业课程调课由开课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批,全校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处长审批。
(3) 经审批后,由学院教务秘书将调课信息入录上教室使用管理系统,并交于上述各主管单位和教室管理部门备案。
凡经批准调课的课程,由学院或任课教师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并落实好补课安排。学院要加强教学管理,要求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尽可能减少教师调课的次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课。
1.学生评估
学生通过网络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由学院统一处理。
2.院系专家评估
每学期初,教务处统一发布专家评估的通知,评估具体工作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专家听课表原件由专家组组长于学期结束前统一交教务处,复印件由教学单位留存。
院系专家评估对象主要包括:
(1)近两年内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
(2)在我院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包括教授)。
(3)申请全英语授课或双语授课的教师。
(4)承担新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专家评估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2)每位专家至少须对被评教师同一课程听课两次,才能给出评估成绩,并提供教师书面反馈意见。
(3)对于非英语类课程拟申请使用英语授课的教师,专家填写听课评估表时须标明该教师实际授课所属类别。
3.院系领导评估
每学期初,教务处统一发布领导评估的通知,评估具体工作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领导听课表原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于学期结束前统一交教务处,复印件由教学单位留存。
院系领导评估对象与专家评估对象相同。
领导评估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院系领导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6学时。
(2)院系领导每次听课结束时,须提供给被评估教师书面反馈意见。
(3)除评估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外,评估领导还应视需要查阅授课教师的教案、使用教材、教学日历等。
4.评估结果的处理
(1)学生评估分数低于75分或者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主讲教师,应提交课程整改方案,由学院负责监督实施。
(2)凡各级领导、院系专家或学生的评估分数低于60分,经核实主要责任在主讲教师的,主讲教师不得继续任课。
各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授课教师按照学校考试命题要求及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命题(必需有A、B、C卷及其答案)→填写《暨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务必至少在考前2周交给各系系主任审批、系秘书盖章→由各课程负责人交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处做最后形式审查,并于考前1~2周内填写《暨南大学试卷审核付印单》→交印刷厂印刷。
试卷采用百分制计分,题型一般不少于四种,A、B、C三套(A、B卷用于期末考试,C卷为备用卷,用于补考或应急用),并填写《命题审批表》和《双向细目表》及制定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至少考试前2周完成审批手续并印刷。
1.阅卷要有明确的评阅标记,以正分记,小题得分记在右侧。任何修改都要在修改处签名,签名处均签全名。
2.考试结束5天内完成成绩的评定、录入和试卷存档(注意:试卷分析不能过于简单)。
3.上交试卷时,需要有如下材料:
A 考试命题审批表;
B 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直接写在试卷上),答案必须直接填写在试卷里;
C 考场报告单(1份);
D 成绩单(3份)(其中一份的学生姓名后面要有试卷页数编号);
E 试卷分析(2份);
F 学生试卷(按学生名册排序);
G 空白试卷(A、B、C三套);
H 双向细目表;
I 平时成绩单。
试卷上交至教务秘书处,进行一级形式审查,然后由院系组织专门审核对其内容进行二级审查,审查完毕后交至教务秘书处进行装订归档。
特别注意:提交试卷时需同时提交本学期的教学文档,包括教学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PPT。
1.考试的命题
(1)考试方式包括闭卷与非闭卷两种,一般应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命题应全面反映和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以《暨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为基础,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量要与考试时间相匹配。命题题型力求多样化,一般不少于4种。主、客观题的比例大约为4:6,试题的难易程度适中,并有一定的区分度。命题时可考虑基本题约占60%、综合分析和应用题约占40%。
2.考试前需完成的工作
(1)考试时间安排
(2)考场安排
(3)通知主考
(4)监考人员安排
(5)下达考试通知书
3.考试注意事项
(1)各系、教研室务必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并在考试前提醒各课程主考和监考老师如期举行考试,避免出现误考、迟到等现象。学院组织有关领导到各考场巡视。
(2)学校在校本部新教学大楼启用考场监控系统,并由学院轮流在监控室值班,所有监考老师,务必按规定时间(监考人员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准备工作,否则视为迟到。
(3)在开考前强调考试纪律,凡是考试作弊的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放试卷时请根据A,B卷确保前后左右的同学的试卷不同,并请填写好考场报告单(一式二份)连同试卷一起存档。
(4)在考试周内特别留意教务处网上的关于期末考试的注意事项和最新通知,如有关要求有所变动请以教务处最新通知为准。
4.试卷评阅注意事项
整份试卷的阅卷工作须有两名或者以上任课老师完成,不得只有一人阅卷。
5.成绩的确认与管理
考试结束后,须在5天内将考试成绩上传并打印签字,打印签字的成绩表应与试卷有关文档一并上交学院教务秘书。
1.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各系制订(或修订)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习教学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习教学方案及其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实习日期安排、实习经费的预算和使用、以及作息、请假、安全、保密、奖惩、考核等工作。
(2)按照实习教学计划的安排,分别于每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各类实习教学计划安排至教务处,并填写《暨南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计划表》,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负责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对实习现场熟悉、思想作风好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生担任实习小组长。
(4)做好分散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派出指导教师与学生经常保持联系,随时理解和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学生处理实习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5)在实习前,学院要做好实习的动员工作,说明本次实习教学和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和注意事项。在实习结束后,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汇报会。同时,还要做好实习教学文件、考核成绩及相关实习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6)负责实习单位的联系与落实(其中分散实习的单位由学院协助学生联系),部分需要以学校名义与实习单位联系的,将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协助进行。
2.实习教学要求
(1)在实习教学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习教学的任务,并在实习结束后将填写好的《暨南大学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学鉴定表》及实习作业等材料交给实习指导教师评阅。
(2)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教学期间的作息时间和各项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不准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准擅自离岗。若有事离岗,要经实习指导教师的批准,并实行请销假制度。
3.实习教学成绩的考核
(1)实习教学是一门必修课,学生不得申请免修,必须参加实习考核;凡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以旷课论处。
(2)因病不能参加实习者,必须提出缓修申请,并附有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缓修。
1.选题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内容,使学生在毕业论文中得到专业技术方面的综合训练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初步培养。
(2)选题应尽可能结合教学、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内容来进行。
(3)选题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4)选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
(5)毕业论文的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书面报告,选题确定后,应张榜公布,由师生双向选择。
(6)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毕业论文学生数,原则上教授不超过 3名,副教授不超过2名,讲师1名。
2.开题
本科生在进行毕业论文前,须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开题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立项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预期目标、时间安排、主要参考资料等。
3.答辩
(1)本科生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前学院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学院根据选题方向组织成立若干个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校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3)每一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日期和次序,由学院排定后,应至少提前1天予以公布。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个人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成绩评定
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2)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文水平、动手能力等)。
(3)毕业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论文质量、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创新性等)。
(4)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
(5)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
5.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各系将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推荐给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出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然后学院将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推荐给学校,用于评选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
6.其它
毕业论文相关的各种资料和管理文件、学生毕业论文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教科办负责归档保管。
1.项目申报与评审
申请人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并根据课题指南和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在按规定时间内送学院初审。在申报期内,学院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统一送交教务处审核。
学校教改项目的评审采用资格审查、分组评审、报主管校长审批、公示、公布等程序。
2.项目中期管理
(1)如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应按照《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内容积极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和学校上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的指导下,按经费使用计划使用项目经费。
(2)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教务处负责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情况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与经费续拨款挂钩。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对研究工作进展正常、检查合格且按规定使用经费的项目,教务处将按时拨付后续经费。对不按规定报送项目中期检查表或检查不合格者,暂缓或终止拨付经费。
3.成果验收与结题
(1)验收材料应包括一份《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二套最终成果(包括电子版)。
(2)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交整改方案,对项目进行整改。若延期后仍未通过验收,则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新项目的资格。
1.申报立项步骤
精品课程的申报立项一般于每年3月~4月进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申请立项步骤如下:
(1)教师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暨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提交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2.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3~4年。
(2)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①学校对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项目按2万元/门建设经费投入,实行3~4年建设周期内分批投入的资助制度;②学校对符合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重点课程,除在立项方面给予倾斜,在建设经费上也给予适当的倾斜;③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处单独为每一个项目建立经费卡,由课程负责人使用和管理。
1. 教师填写《暨南大学资助出版教材申请书》,提交学院。
2. 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并在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填写《暨南大学资助出版教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各教师的申请书统一报送教务处。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 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资助的出版教材。
5. 受资助者在资助名单正式公布后10~15个工作日内与教务处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