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和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充分且高质量的专业实践对保障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现将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请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6月29日前,按要求提交实践考核材料,由班长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药学院116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专业实践》由研管办统一代为选课。无法参加当次考核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缓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实践考核材料且未申请缓考的,按缺考处理。
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学院将于2026年7月24日前书面通知本人及其导师,有关学生应于2026年12月28日前重新提交材料参加第二次考核,否则将延期毕业。
二、考核流程说明
(一)形式审查
研管办对专业实践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重新提交材料。通过形式审查者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审查
学院将在第四学期末或者第五学期初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者将获得相应学分;未通过者须向研管办提交缓考申请,修改材料后参加第二次专家评审。第二次评审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末,仍未通过者将无法获得该课程学分,不能按期申请毕业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核要求
(一)学分与时长规定
实践方式可以是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或企业实践与参与导师应用型课题相结合等形式。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实践》课程共计8个学分,专业实践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其中校外实践不得少于6个月。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不具有2年相关领域企业工作经历的,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领域企业工作经历的,可申请免考。
(二)材料提交要求
1. 专业实践报告:使用附件模板撰写。
2. 专业实践记录:使用学院统一设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可到116室登记领取),或实践单位制式实验记录本,不得使用普通笔记本或单独的A4纸。书写格式应符合规范,记录数据一般作脱密处理,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以保密为由省略该材料。所提交的记录本应经导师审核并于封面上签字确认。
3.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交。
(三)免考申请条件
符合免考条件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考申请,材料包括工作总结(不少于5000字,格式可参考专业实践报告)、工作证明、工作成果等。
联系人:李婷老师,联系电话:020-37331291,邮箱:LT1223@jnu.edu.cn。
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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