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部署,现开展在校研究生创新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我院全体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
春季:2026年4月1日—4月30日
秋季:2026年9月3日—9月30日
三、采集方式及内容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在读期间参与取得的创新成果,包括科研论文、授权发明专利、比赛获奖、技术标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国际交流合作成果、创新创业成果、科研奖励或其他荣誉称号等。
四、采集信息的应用
研究生创新成果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研究生评奖评优、学位申请及研究生导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位研究生按时、准确填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7331291。
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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